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说来,此时单位可能承担怎样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未签订时,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许会问:虽然双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能不能主张是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用人单位可以主张,但必须提出证据。否则即按用人单位违法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正确作法应该是:其一,如果条件成就,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免造成赔偿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其二,如果此时劳动者并不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持无所谓的态度,而用人单位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或者通过其它书面形式(如面谈记录)明确:“经乙方(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形式……”。实际上,人力资源人员最好在公司使用的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的劳动合同期限条款中,加上“经 提出,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方式……”的填空性条款。
   2、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即使未变更,司法机关也可以直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200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因为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而在构成违法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撤销原终止决定,要求补发工资,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此时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般较长,如果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赔偿,金额将不会是小数。
  用人单位在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承担上述三方面的风险,不仅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同时还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因此,我们提醒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
      一,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公司会怎么样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可能主要会面临三点后果:可能对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责任;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一、诚信度员工既然去劳动局投诉,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相关劳资争议纠纷闹到劳动局去时,可能会给企业诚信度和形象带来一定...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
      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因而我国也规定了一种特殊的工伤类型,即交通事故工伤。但此时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受伤职工也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公司十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十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如果在现实工作中受伤,应该在就医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应该在被诊断后30天内进行。但是,如果进行了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工伤认定的认定流程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操作即可完成退税。 1、注册“个人所得税”软件 2、注册完成之后,回到登录界面,输入刚才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3、点击之后就...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