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妇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抚养自己亲子的义务。同时,非婚生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生父母的义务,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给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非婚生抚养费起诉如何举证?其实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方便的话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到了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女方便不用再举证;如果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年轻男女不办理结婚手续就生儿育女,这种情况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如果同居双方分手,孩子归女方的话,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不能因为是非婚生的就免除义务。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由女方向法院起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我国生活中的各项生产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对于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建筑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了。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相关单位放在第一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


·离婚时,孩子已满十八周岁的,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什么条件
      是夫妻想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否则的话最终有可能无法判决离婚。而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至于这些条件的内容,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些吧。 一、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什么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


·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可以改离婚协议书吗?
      协议离婚中,夫妻之间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都签字之后就成立了,此时可能有的人觉得其中的一些条款对自己不利,因此想要更改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


·用人单位在女性特殊生理期间有何义务
      用人单位在女性特殊生理期间有何义务用人单位在女性特殊生理期间应给予特殊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工作: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在审理的时候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像这种案件,同一个法院基本上要作出多种裁决的,首先肯定要对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裁决,其次有孩子的要做出孩子抚养权的裁决,另外还包括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这就是离婚诉讼案件和其他案件最明显的区别。那么...


·家庭财产支出分配比例有哪些?
      家庭财产支出分配比例有哪些?根据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标准普尔公司推出的家庭资产配置10%的现金用于日常开支;20%的现金用于保险保障;30%的现金用于购买房产,投资股票、基金等;40%的现金用于养老和教育长期规划。家庭的保障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是我们好多人或家庭忽视掉的部分。虽然保...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 2、决定机关(人民法院)改为暂予监外执行,送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但根据2015年两院两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儿童唯...


·离婚案件被告申请财产保全书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案件被告申请财产保全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被告申请财产保全书的写法是什么?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族,___年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时,小孩已满2周岁的,法院怎么判?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