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15天后才会强制执行。债务人必须先去法院民事庭起诉,判决后15天生效,然后法院会限令一个期限一归还,逾期不还,才能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附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综述,我国法律保障个人财产的安全,如果遇见有人故意向你借款且其有钱还款的情况下,你多次要求其还款都拒绝还款,你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通过合法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遇见借款人无力偿还债款的情况,法律会根据其工作情况留足其生存费用将其他的钱分批偿还于你。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是有限制的,利息多了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究竟是多少呢?在向他人借款的时候,涉及到借条的书写,那么当事人在写借条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自然人...


·亲人借我的钱不还有借条怎么起诉他
      亲人借我的钱不还有借条怎么起诉他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一、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 1、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 2、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 3、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找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吗,放高利贷犯罪吗?随着创业大潮的开启,市场上的民间借贷机构也越来越多。高利贷问题也开始被您关注,您可能会问,放高利贷犯罪吗?高利贷是否合法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


·在我国合同债权性质是什么?
      在我国合同债权性质是什么? 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即使是私人之间进行借款,表现的很随意,但此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应当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最新借款协议范本的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 ...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借条和欠条的期限,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都是三年,从知道债权被侵害时起算,所以欠条和借条哪个期限长,依据约定的还款期限而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其实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本质上也为您的生活提供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是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的,但由于最近越来越多的因为网络借贷而引起的争议性事件,在我国多半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看来只要一提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对其都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可能...


·夫妻共同贷款公积金怎么扣
      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都办理公积金代扣业务,以一方公积金账户为主扣款帐户,当主扣款帐户扣款后还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再扣另一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不再“代扣”,委托人应在每月还款日前向还款储蓄帐户(申请贷款时提供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关于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案例,但许多人或许都认为其两者并没有区别。的确,两者有其共同之处,但是其中的区别也是十分大的,有些细节甚至渗透到细微处。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消除您关于这一知识的盲区,我们下面为您整理一下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