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当假冒商标的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中具体对此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因此,建议此时最好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份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帮助你进行了解。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赫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
  犯罪后的态度,不仅同刑事诉讼成本有一定关联,而且是衡量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的重要因素。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抱着悔改服罪的正确态度,配合公安机关对自己进行法律制裁,在接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讯问时,也是积极配合、主动交待案件的全部经过,没有任何隐瞒,在今天的庭审中,也是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表明服从司法机关的处理。这与那些犯罪后潜逃、归案后避重就轻逃避打击的犯罪分子相比,在量刑时应予以区别,此情节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王聪慧从轻处罚。
   二、####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其系从犯,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聪慧今年四十多岁,正直中年,现在正处于人生中负担最重、经济压力最大的一个阶段。###本想依靠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为了生活,而受雇佣于他人,由于不懂法律,无知,而触犯国家法律。这种情况,与那种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的犯罪,在主观恶意上有本质的不同。因生活负担的犯罪与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意要明显的小,且系从犯,被告人####本次犯罪主要是由于对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贪图小利,偶起犯意,是偶然失足,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三、王聪慧所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种假冒的注册商标可能被用在伪劣产品上,也可能被用在合格的产品上,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往往将假冒的注册商标用在伪劣产品、次品甚至有害物品上。本案中,被告人加工生产的商品等不存在质量问题,由卷宗中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八份检验报告为证,尽管伪造注册商标行为已经成罪,但它不同于假冒伪劣,因此在量刑上应予考虑。且指控的证据表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只出售了328箱,其余的尚未出售,在仓库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出售的这部分商品,尚未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且被告人王聪慧从事生产的时间较短,从2012年8月28日到2012年9月25日案发,不足一个月时间,对社会的危害很小。
   四、被告人###所犯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属于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现相对较轻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之规定了四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况,王聪慧不在四种情形之列。对于这样的案件,司法解释是倾向适用缓刑的。并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查清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现了非常好的悔罪态度。###不但在今天的法庭上,而且还在之前的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都多次表明了悔改的决心。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辩护人认为,根据####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肯定不会再对社会做出危害,###完全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建议人民法院对###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犯罪行为固然为法律难容,理应惩罚,但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轻,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能够自愿认罪,积极悔改,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辩护人建议合议庭按照我国刑罚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给予减轻处罚,适用缓刑,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被告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给予充分考虑。
  此致:
  人民法院
  辩护人:
  年月日
  上述也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的内容,通常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此罪的量刑还是比较重的,因此建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很多我们的权利,我们对于自己的权利也越来越重视,其中就有专利权。专利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种类,发明专利外观专利还有实用性专利。那么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呢?专利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一、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代理公司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依据该公司的收费标准而定。普通的商标价格在1-5万人民币,好的商标价格在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


·代购商品侵权商标权如何申诉?
      代购商品侵权商标权如何申诉? 一、代购商品侵权商标权如何申诉? 1、原则上代购者没有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直接侵权者赔偿。 2、代购行为本身并不涉及侵权。这里涉及到商标权权利用尽的法律问题:商标注册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以后,他人再次销售的,无需获得商标...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1)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界定。需要据现有的资料信息对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概括,并对产品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产品类别进行简单分析、归类。(2)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根据产品的技术领域和类别,并采用现有的数据库系统根据构建的检索式进行专利数据检索,得出...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使用商标权则是商标权保护中一个重要的举措,而了解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在其中也具有非常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主要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强人们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先了解该商标注册时申请的商品项目,是否与您使用的商品项目一致。了解对方是否真实的在使用该商标,如未使用,对方先前又是否存在多次投诉他人侵权并且获得一定利益。商标侵权,有两种可能:1、您确实存在侵权行为2、对方商标简单、有效,对方恶意注册。为了获取利益了...


·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
      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 1、法定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 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2. 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3. 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