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多长时间才能离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居多长时间才能离婚
  
  分居二年可离婚。如果达到这个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并不是分居就自动离婚了。至于说附加条件倒没有什么。至于是否确实分居,那主要就是由分居方注意保留和搜集一些证据,比如在外面租房,保留租房合同啊,与其他家人同住的,可以寻求等。证据可以相对证明。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二、分居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夫妻分居六个月就自动离婚。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我国结婚、离婚均实行登记制度,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所谓的六个月之说,是指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被法院裁定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文书生效之后满六个月再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前提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自由的含义当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形,但仍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办理。
  
  三、夫妻分居的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四、夫妻分居时间的计算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夫妻通过分居方式离婚的,那必然就要满足法律对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其中首先需要夫妻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之后对于分居的时间必须要持续达到两年才行,另外在分居期间可以说双方也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若不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通过分居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 一、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 1、赔偿请求...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时,应以离婚协议为基础,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签订的背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是否出现必要的变更情形。针对具体案件时,既要结合最高人民法...


·离婚协议是否合法,离婚协议合法吗
      虽然离婚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具体说来这还是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的,只不过当事人之间此时是对人身关系作出的处理。于是,有的人就质疑离婚协议的合法性。那到底离婚协议是否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合法 离婚是一种与人身有着密切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依其...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通常会少分一部分,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离婚之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该怎么办
      如今还在不是父亲亲生的情况有很多,不过有的人却是在夫妻离婚了之后才发现这个问题,但之前的岁月里面自己为了抚养孩子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和金钱,如果离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要怎么办才好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该怎么办 如果丈夫一方是欺诈性抚养的,...


·为什么近年来中国夫妻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
      近年来,无论是外媒还是国内媒体的报道,无论是哪家官方的数据统计,都显示着一个结果,中国夫妻离婚率不断上升,且仍呈上升的趋势。中国夫妻离婚率的上升,影响着当前社会的和谐,影响着经济的发展,面对这一现状,人们不禁开始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夫妻离婚率的上升,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抚养孩子的每一个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离婚家庭的孩子不能很好的抚养,给孩子带来严重的影响,不能正常的生活以及接受教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有,那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如果是离婚也是一样,例如什么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该如何分配,孩子归谁抚养问题等等。法律对于军人有特殊的规定,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所以需要在婚姻上给予保护。那么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的规定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国家每年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一定的举措
      国家每年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一定的举措,那么今年我们就共同来讨论一下,潍坊社会保险缴纳补缴的有关政策,根据有关的说法,对于一次性补缴的应该,参照当地的相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来进行,具体看下文。 潍坊社保补缴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


·重婚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不?
      重婚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不?重婚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离婚精神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精神伤害,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另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四种情况。如上文所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