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怎么变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随着购房人数的越来越多,不少的人是采用按揭的方式买房,于是,总会发生一些会产生合同变更的情事。因此,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是不是可以变更?如果可以,怎样变更?这类问题层出不穷。接下来,我们将给予您一些解答这方面问题的内容。
   一、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怎么变更
  约定俗成的情况是不可以改合同的,因为现在采用的是房管局统一制定的网络合同,一但签订,在房管部门就形成备案,视同此房已经出售,如果更改合同,会被视同二次出售,会形成各种税费。如果有新的买家,一般情况下,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进行退房处理,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可以直接办理合同变更,但会收取较高的手续费用,但最终能否顺利进行变更,会有相当大的风险。这种情况也视当地的房产政策而定,也不排除房管部门允许直接更改合同的可能。
  购房合同本质上属于合同,同理,合同变更的要件和条件也可以适用于购房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从合同变更的角度大多变更的是合同的内容,关于合同主体的变更,往往涉及第三人,所以涉及的内容要更复杂一些。需要材料和流程如下:
   二、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所需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2、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三、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是允许的,但是,合同的变更因为涉及内容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在当事人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主体的变更操作起来较为复杂。为防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具体操作时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网站的在线律师。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时间限定有多久
      一,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时间限定有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理赔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 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指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对购房者来讲肯定会有影响、有损害的。那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如何应对逾期交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购房者要如何应对逾期交房 根据...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15天上诉要交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要向二审费用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即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逆向行驶一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按规定行驶一方若严重超速,不按规定行驶或故意撞击对方那就结论不同了,可能是次责,可能是全责,也可能是无责。若正常行驶一方电动车无违章违规任何原因,那正常行驶一方就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1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挂靠运营,一般指没有运输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为了运输经营,将机动车挂靠于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从而以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这种...


·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负责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然后以此为根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然而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没有明确的概念,本文将着重讲解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由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为根据制定的各当事人赔偿比例,但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并不等于...


·一、交通事故农民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农民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喝酒之后很难控制自己的意
      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喝酒之后很难控制自己的意识行为,因此了在喝酒后开车很可能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这样发生安全交通事故就会给自己和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害,还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那醉驾撤案法院有权撤回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撤案法院有权撤回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