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不可以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是不允许任何一方来进行转移的,如发现者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律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因此,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一定要公平、公正,不能有任何一方隐瞒,不然的话,转移财产的那一方要负法律责任的。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一方有一些过错行为,而对此我国法律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下列涉及过错方四种类型行为的解释: 1...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往往会对子女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判决,要是当事人事后拒绝支付抚养费,我们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那你知道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写吗?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写 抚养费强制执...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
      在孩子还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之前,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当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不管抚养权归谁,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依然要为孩子支付抚养费。但也有存在自愿放弃抚养费的情况,但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法律资料。 一、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


·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 一、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咋不能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如今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在上方要说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处罚?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 婚姻承诺书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必须给予孩子抚养费,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