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退休五年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退休五年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离退休5年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在该职工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肯定公司是不得随意解除离退休还有五年的这些职工的,就算是要裁员也要优先考虑留下那些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已经比较长的老职工。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公司做的是否正确,必须要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来分析了,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解除的,公司执意要解除并且也甘愿支付赔偿金的就可以。
  
  


·在我国规定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
      在我国规定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了大大小小的分项工程,这些分期工程包括了土方工程、水电工程等等,分期工程的完工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关系着整个工程后续的使用,所以检测分项工程的质量也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那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文...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放弃了做工伤认定,可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感觉自己的劳动能力还是受到了影响,又想在不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接申请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来...


·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


·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某些工作对劳动者身体有伤害,或者是工作危险系数极高,那么就很容易产生工伤问题。在劳动者受到工伤,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如果劳动者在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


·辞退工作满5年的无过失员工合法吗?
      辞退工作满5年的无过失员工合法吗? 一、辞退工作满5年的无过失员工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怎么写?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类型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出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___条协商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工程发包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一项工程的建设工作开始之前,工程的建设方会将该工程发包给有建设资质的团队,由该团队承包该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方则为工程的发包方。无论是发包还是承包,都有各种形式供双方选择,以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那工程发包的基本形式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有哪些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转让权利及转移义务转让应当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债务人转移义务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债权人通知对方或者债...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