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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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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开始时间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开始。继承权中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依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非法所得。法律上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指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很近的人,主要包括了他的“另一半”(合法配偶)、所剩余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等)以及他的父母(亲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兄弟姐妹等亲属。我国法律中也对继承人的继承顺序进行了明文规定,以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父母也是第一继承人,其次第二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等血缘可能相对要远一些的人了,除了兄弟姐妹之外,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但要注意,这里对于孙子一辈的,并不在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而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才会直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直接继承。按照亲缘关系来划分即可。继承人还包括指定继承人,这里的继承人不是按照法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而是由被继承人立遗嘱去指定,这里的继承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是集体,这点在我国民法典里有所概述。继承权既然可以被继承人享有,那么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被剥夺的,而被剥夺的继承权就是继承权的丧失。需要了解的是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如果公民因为严重违反人伦道德,或者是触犯了严重的道德罪行,难么他的继承权将会丧失。比如恶意篡改遗嘱、虐待合法继承人等等。那么不同子女享有的继承权是否一样呢?法律上规定,如果是收养的子女,只要收养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收养的子女和亲生的子女是享有一样的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也就是说养父母和收养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同于我国法律对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并不会因为孩子是收养的,不存在血缘关系,就不要对方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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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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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要为哪些人保留必要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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