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若是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则此时要求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起算时间就是从法院立案开始计算。不过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不过要求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那么才能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民事诉讼里面有一个简易程序,对于一些没有什么争议的离婚案件,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则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来对案件进行审理。这个案件就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完毕。法院接受诉讼后,可以从受理之后就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当场对案件进行宣判,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等到审限快到期再开庭,离婚案没有对开庭的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只对审理期限有规定。在审理期间,如果需要审理的证据过多,还也可以单独对证据进行质证,这个时间不会算在案件的审限时间里面。如果一审没有判定离婚,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到二审的程序,需要了解的是,二审的改判几率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遭遇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流产期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也是法律上对女性的保护。重新进行一审,时间和之前一样。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从时间上算要经历一年半到两年。所以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离婚的条件,第一次诉讼就宣判离婚,尽可能的缩短时间。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只要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可以宣判离婚,这一点需要明确。如果被告方突然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审理案件,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方,不管被告是否看到,在规定时限内,被告不出庭,法院将会按缺庭审理。申请被告失踪的时候,要向被告人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还应该提供公安机关的有关证明。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经过公告查找,确实下落不明的,准予离婚。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我们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有哪些
      若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处理,先签订好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具体说来协议离婚中也有一些禁止事项,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主要有以下三个...


·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复议吗
      随着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国家赔偿案件数量连年上升。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首先应当向赔偿机关申请赔偿,那么,如果赔偿机关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时,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复议吗?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以行政或司法机关违法为前提。赔偿又分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法中设...


·成都结婚彩礼的返还条件有哪些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这俨然成为了各地结婚的一项习俗,但一般在给付彩礼的时候很少产生纠纷,毕竟对于彩礼的数额没有要求,因此双方还可以协商之后确定彩礼给多少合适。不过在给付了彩礼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就比较大了。这个时候往往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自然不肯。但从法律角...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生育政策,可以将社会总人口控制在一个环境和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也就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收费,比如下面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


·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进行?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需要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将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 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


·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不少离婚夫妻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分歧都比较大,这时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而孩子只有一个。那么该如何来争夺抚养权呢?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


·被判无效婚姻还能结婚吗?
      被判无效婚姻还能结婚,因为婚姻无效就属于一开始就没有结过婚,之后再次结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无效的婚姻应属自始无效,相当于没结过婚,被依法判决无效婚姻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结婚。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一年申请执行,不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涉及面广、内容详实,适用范围涵盖到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婚姻关系建立初始至婚姻关系结束,上至父母老人扶养、遗产继承,下至子女抚养、权益保护等,同时,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法律一样,也存在一个边执行、边完善、边充实的过程,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