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 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如果您是抢注的商标,最好先看一下对方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如果在中国抢注商标能卖钱吗?
  
  不能。《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身份的限制,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注意事项》的出台引起热议是正常的。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有一点应当是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规范,“商标抢注”再不能成为一种职业。
  
  《注意事项》规定,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可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必须以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这意味着,自然人的商标申请、商标转让将不能如往常那么随心所欲了。
  
  《注意事项》的确像一瓢冷水浇进了热油锅。有人指责商标局颠覆了《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原则,有人则对商标局的新政拍手称快,甚至认为“出台太晚”。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商标“热锅”
  
  “炸锅”,首先是因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实是一口沸腾的热油锅。
  
  当年,我国《商标法》放开商标申请主体限制,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规定,不仅被国人盛赞,也确实为掀起商标新热潮立下了汗马功劳。
  
  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商标局共受理了55万件自然人提出的注册申请,自然人申请量约占全部申请量的1/4。
  
  “过去由于我国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商标法律专家廖俊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特别是2001年起,国家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自然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申请注册商标,于是就出现了以抢注商标然后转卖为生的“商标炒家”。
  
  自然人抢注是最恶的一把“邪火”
  
  商标抢注成了一种职业,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已成为扰乱中国商标市场上最恶的“邪火”。
  
  “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喊价高得能吓倒人1说到五花八门的恶意抢注,廖俊敏慨叹不已。据了解,“老鼠爱大米”从3000万一路飙升至1个亿,“猪之歌”也一度爆炒至5000万。这种投机性或恶意注册和转让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后,并未从事实际的经营活动,造成大量注册商标闲置不用。这样不仅背离了《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是对有限的商标资源的巨大浪费。廖俊敏说。
  
  “身份证 灵感”模式必须规范
  
  实践证明,自然人商标申请无限制“高烧”是致使商标管理秩序失常的重要原因之一。数量巨大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的注册申请,不仅加大了商标局的审查工作任务和行政负担,使原本已处在重压之下的商标审查、商标评审更加不堪重负,而且为“商标掮客”横行、恶意申请、恶意转让大开方便之门,使广大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核准大门外等待的时日更漫长。
  
  专家为“注意事项”支招
  
  多位商标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充分肯定《注意事项》的积极意义,其本质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作出的程序性规定。
  
  但有专家指出,《注意事项》的法律地位、性质不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适用。鉴于规定的文件形式和规格关系到其法律效力和司法审查中的适用问题,建议应当以行政规章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
  
  也有专家认为,《注意事项》单独对自然人作出规定没有必要,也太过敏感,建议吸收以往对于申请的零散规定,制定适用所有申请人的统一规定。
  
  司法界专家建议商标局若根据《注意事项》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必须同时援引《商标法》第四条作为法律依据,而不能仅仅援引该《注意事项》,并且应当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于此类投机取巧的行为,工商总局正在对注册商标逐渐的规范制度化,而且对于没有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发现他人抢注商标的,并提供有力证据可以申请他人停用该商标,所以抢注的商标交易不受保护。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一、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 专利是发明者的脑力劳动成果,专利申请之后,如果该专利商业价值,会有生产企业会想要使用该专利,这时就要获得专利所有人的许可。双方就专利的许可期限、许可范围都需要签订专门的合同进行约定,那么,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中的范文来了解一下吧...


·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
      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 一、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 不包括,著作权和商标权是有区别的。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权利属性不同。商标权仅为财产权,著作权则包含人身权与财产权。 (2)保护条件不同。商标权要求标识具有可识别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取得方...


·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一、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申请日: ...


·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
      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对于专利申请,相信您都不陌生吧。但是,关于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这个知道的人应该就很少了。现在,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专利申请是一种行政审批工作,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查、登记的过程,完成后对下发专...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某一个商标就能联想到相应的产品,这样对产品的销售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有的人就会眼红别的产品,进而仿冒他人的商标来获取非法利益。此时构成商标权的侵权,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赔偿。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目前中国申请专利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一是自己亲自到北京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材料。 由于地理位置、时间成本等因素,目前大多专利申请都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的,也不排除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成立自己的法务部门专门负责专利申请事务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