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具体表现为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以便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涉及以下因素:1、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资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及该项目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2、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确定大体的范围,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专业化发展;3、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清公司发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4、有利于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市场竞争的无序状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所以应当有权自主决定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应当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而是应当由公司自行确定,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公司的类型、宗旨、组织机构设置等涉及公司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做出规定,为公司的设立和设立以后的运行提供一个基本准则。因此,公司经营范围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公司经营范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后,应当在经过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或者缩小经营范围,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公司决定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 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3、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可由企业自主申请的项目。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于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注册资本末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解决方案。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由自己决定的,只要不涉及到乱纪就有绝对的自主权。不过,如果公司想要改变经营范围就要到相关部门申请报备,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还有疑惑,可以咨询网站。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
      司机肇事 逃逸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是合法的,因为逃逸构成违法犯罪,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


·成都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有哪些
      成都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与人会发生矛盾。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都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甚至一窍不通。这就使得律师在打官司外,还可以从事法律顾问的工作,接下来讨论的就是成都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为您提供一个参考。 1、公司法律...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资。上市企业融资方式很多,实践中涌现了不少经典案例。那么,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市企业融资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行业的公司,这些公司也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个人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那么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公司,公司法对他们的股东人数和股东权利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对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以及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做...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 2014年3月1日公司注册资本政策出台,许多人跃跃欲试,想要成立自己的公司。那么在新政策出台后,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接下来,让我们带您简单了解一下相关成本以及成立一个公司的流程和资料准备。 一、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1、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份 2、企...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都说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在如今,每家公司不管大小企业,都是由员工和公司高管组成的,像我们这些小员工都会觉得公司的高管都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每天只要待在办公室里面就好,也不用干活,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其实我国为了规范和保护公司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有限公司最低资金是否可以低于营业资金
      可以。这里的最低资金指的是最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营运资金是指可供企业经营周转使用的净流动资产即企业的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部分.其计算公...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 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1、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