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在夫妻债务当中,那种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就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夫妻债务中就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当然,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也就需要个人来承担了。通常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其中可以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先清偿共同债务,如不足的话,则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怎么清偿债务。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民事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而讨债民事诉讼是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的诉讼...


·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有了借款要打借条的意识,但却由于疏忽,时常会出现将借条遗失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呢?其实,就法律后果上看,将借条给遗失了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个人借贷中出借人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借...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朋友也好,亲人也好,借钱都需要写一个借条才算是正规的。写借条不管是对于哪一方来说,都算是一个保障,都更加安心。那么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正规借条的写法是...


·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借钱打借条的正确写法是: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


·债务人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其实是不会的,因为一般来说这样的纠纷属于民事方面的,既然是民事方面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就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谈不上坐牢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


·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一、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连带责任担保条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担保条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 通常情况下,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一般都会请他人为自己担保,这时,需要写一份连带责任担保书,并且在其中写清楚连带责任担保条款,以此来约定彼此之间所要承担的责任关系。接下来,对于连带责任担保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连带责任担保条...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