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的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离婚的时候,除了感情破裂、心理创伤等精神上伤害外,夫妻双方往往还要面临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是夫妻直接的利益划分,在进行财产分割后,大家就“我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两清了,但孩子的抚养权却不是那么容易算清楚的事情,会涉及到哪一方更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哪一方更能够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哪一方更具备在各个方面照顾孩子的条件、孩子判给一方后,另一方怎么保障自己可以去看孩子,以及怎么保障另一方及时足够地支付抚养费等等诸多问题。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在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就可以了。但在很多离婚事件中,夫妻双方大部分都对孩子的抚养权处于争执状态,相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了。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法院原则上会更多地从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有更好的物质条件保障、更好的照顾条件等因素来考虑,感情是否深厚的因素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一般来说,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判给妈妈的可能性更大,这是考虑到婴幼儿在成长初期更多依赖妈妈的照顾,比如母乳喂养,这是爸爸做不到的,但如果妈妈存在传染病、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问题,法院则会认为妈妈没有抚养能力,更有可能把孩子抚养权判给爸爸。对于2岁以上的孩子呢,那么,身体健康、经济实力更强大、家庭结构更完整、家庭关系更和谐的一方,法院会认为更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可以给孩子衣食无忧的生活和健康的心理,更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离婚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经济实力和家庭结构等条件差不多,法院则会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比如,没有生育能力、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更有胜算,这是考虑到没有生育能力、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不会有其他孩子,未来虐待或者抛弃孩子的可能性比较小,其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孩子的权益。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孩子则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选择要跟随哪一方生活。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了,一般是不再进行变更的,但这也并非绝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如果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取得抚养权之后有严重疾病或者遭受重大事故导致丧失行为能力,不能继续抚养,或者虐待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也是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此外,孩子在10周岁后,依然可以自行选择跟随离婚夫妻其中一方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未婚生子的现象,对于未婚子女的权益保护在我国是和婚子女的保护是一样的。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是各自生活的,但这段期间也会有财产的收入等等。那么对于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生活中,总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最后还是无奈的分手,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而就离婚来讲,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首先需要选择一个离婚的途径,然后在按照具体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


·结婚7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7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属于同一类别。“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未成年子女成长所需的一切费用都属于抚养费的内容,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还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应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应该怎么办公证书是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因此必须有这严谨的格式才可以。离婚财产公证书还会涉及到金额,所以更加需要严谨的书写公证书。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该怎么写才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呢。 一、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


·国家规定试用期多长时间
      员工试用期有多长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有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


·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败诉后将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可是待到孩子成年后也没有收到相应的抚养费用,这时候就想要起诉对方,那么追诉抚养费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我们通过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1、无固定收入指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