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一、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还要考虑到无过错第三方的利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子女是无辜的,同居人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定抚养权、抚养费。至于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则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


·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婚内约定子女抚
      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对抚养权不能协议约定。因为抚养权除了是你们夫妻的义务和权利,还是孩子的权利。你们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孩子的权利。如果将来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你们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考虑有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才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对于结婚生子我们您都是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些协议,就比如结婚之前就签订了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关协议。那么婚前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离婚之后还有效吗? 1、在协议离婚中,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


·一、夫妻离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


·同居多长时间属于重婚罪
      同居多长时间属于重婚罪 重婚并不是根据同居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能被认定为重婚罪并予以处罚: 1、法律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如今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外,同时也有可能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而此时确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那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要是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现实操作中,很多人...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离婚在当代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对于一心想要离婚的人来说,一天都不想拖,都想尽快离婚,但是现在的离婚方式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此在离婚时是选择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是很多人头痛的问题,其实只要我们搞懂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我们就可以最快的选择...


·夫妻俩分开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
      夫妻俩分开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3、...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2、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