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遗弃患病妻子是违法行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丈夫遗弃患病妻子是违法行为吗夫妻一方遗弃另一方,肯定是犯法的行为,如果遗弃情节严重,对被遗弃方造成重大影响的,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民法典》重申了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这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对满足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的生活需要,保障家庭职能的顺利实现,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除家庭暴力以外,其他虐待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时有发生的,如言词侮辱、不予适当的衣食、患病不予治疗,以及居住上的歧视性待遇等。虐待可能表现为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家庭暴力以作为的形式出现的,是表之于行为而不是仅仅表之于言词的。虐待行为包括生活上的虐待、精神上的虐待等,其情节和后果不尽相同。对此,应当对施虐者进行批评教育,或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加以处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的基本的生活单位,担负着养老育幼、供养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的职能。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的遗弃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遗弃”是一个多义词,《婚姻法》中所说的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和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遗弃行为可能发生于不同亲属身份的家庭成员之间,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不抚养子女,夫或妻不扶养对方;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赡养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不扶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不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等(参见后文中相关条文的释义)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是,我国《民法典》历来都是依据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的不同身份,分别使用扶养、抚养和赡养三词的,其他一些法律,如《刑法》等,则不作上述区别,将三者统称为扶养。综上所述,丈夫遗弃生病妻子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的,这是没有尽到夫妻双方房互相扶助义务的行为,不仅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构成遗弃罪,法律对遗弃罪的处罚是可以判处实刑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照顾是法律和道德所提倡的。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现在有的人离婚都是有预谋的了,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在婚内就开始背着对方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到了配偶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其实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尚谈不上犯罪。那究竟该如何来应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内转移财产怎么...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们偶尔会在网络杂志新闻上看到一些妇女受到威胁侮辱的消息。而出于种种考虑,或是在意名声,或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很多妇女受到威胁骚扰后总是选择沉默,恰恰助长了不法分子的火焰。强制猥亵妇女罪是会受到重罚的,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猥亵妇女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强制猥亵妇女罪 强...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


·如果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呢
      变更抚养权要胜算的话需要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情形的,可以举证后要求变更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的,可以上诉处理,由法院进行重新认定。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


·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或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还比较保守,多数人都是不清楚最新的法律规定的。在结婚方面保留着以往的传统,双方仅仅只是办了酒席。从法律角度分析,男女只办酒席不领证的算结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离婚。有的情况下可能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判决不能离婚的时候。那么具体来说,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


·一、男女结婚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男女结婚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二、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


·不服国家赔偿决定书时怎么办?
      在现代生活中,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尤其是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造成损害时,其应依法应给予的赔偿。有些民众会因为不满意国家赔偿,不服国家赔偿决定书。这时候,应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国家赔偿决定书 1、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