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的写法具体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的写法具体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写法包含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需要双方共同遵循的各项条款。是指劳动合同书写的规范性文档,指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具体的合同内容该怎么起草。二、劳动合同签订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包含: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电话,邮编,被雇佣的人的地址,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用人单位的性质(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法人代表的姓名,住址,性别,电话等。2、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情况。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时间长短根据自己需要,期限可以分为长期,短期,定期,不定期等,签订合同时要具体写明合同有效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也可以按工作时间约定。双方同意就可以。3、试用期也要特别约定。试用期间,双方如果发现另一方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试用期,按国家规定,不能超过6个月。很多用人单位故意延长试用期,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因为试用期给付的工资少。4、工作的性质和安全卫生的保障。工作性质也就是需要受雇佣的人干什么工作,提供怎样的劳动服务。劳动安全指的是给劳动者在劳动的场所提供怎样的安全保障,卫生安全的保障。尤其是那些有危险,危害的工作,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5、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可以双方约定,但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资的规定,不允许随便克扣工人工资,打白条。福利待遇要明确,住房,医疗,加班补贴等等,一清二楚。对双方都有好处。6、违反合同规定的责任和解决办法。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7、签订合同时尽量考虑细致一些,有些法律法规中也许没有规定,尽量双方约定,避免时候纠纷。劳动合同的书写要遵循规范的模板文档,内容要严谨,要细致一点,有些法律法规中也许没有规定,需要双方共同约定,条文要明确,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写法规范,这样才能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正规有效合同。不签订合同或拖欠工资,均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只有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所得报酬才能够有保证。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以下是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部分...


·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如果是特别明显的、严重的伤,在普通民众的看来应该就是工伤;但面部疤痕人们就不太清楚其具体情况了。那么,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面部疤痕可以工伤鉴定吗? 下颌切割伤缝合术后,因为在面部,主要考...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定的一次性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劳动者保障生活有生存能力。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有着怎样的规定。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那么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应该怎么样算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应该包括下面的内容: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


·辞职后公司还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还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