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不管是转让债权还是转移债务,实际都是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可能不会发生法律效力。除此之外,在转让债权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但要是转移债务的话,由于关系到债务承担的问题,就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事业需要,我们总会有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需要借款或者是贷款。不管是借款还是贷款都是需要签订一定的证明材料的,这样才可以保证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证明双方之间的往来金额以及归还时间,这就要求借款承诺书要写的规范,那么借款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


·借钱欠条怎么写要注意什么
      身边如果有亲戚朋友遇到了点困难,向你寻求帮助,需要借一笔钱,如果在你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这个忙你肯定会帮的。那么,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争端,通过借款人都会写张欠条。欠条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内容却直接关系到欠条是否有效。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就是找亲戚朋友周转下,有钱就会还上。借钱在法律上...


·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纠纷的情况无非就是财产的纠纷无法协商分配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所导致,当然除此之外也会有其他的原因,不过当前社会孩子的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孩子的判决也是很难进行协商,离婚纠纷的法庭总是因为孩子的归属问题而争辩,那如果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怎么判定的...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借 款 协 议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几方权利义...


·夫妻离婚什么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什么属于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一、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一、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有些人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没有备案的私章谁都能刻,...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股东之间要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如果受让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付清规定的股权转让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后未付款的解除条件。 一、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承包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欠钱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欠钱不还执行局拘留之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执行局拘留之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执行局拘留之后怎么办 如果你有钱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话,法院先是会对你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你还是拒不偿还,金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有可能被判刑——判刑后民事责任当然不会免除,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