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14天后批捕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竟是多久。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要讲解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竟是多久?请看以下文章。
  
  
  刑事拘留14天后批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先被刑事拘留(14天),到期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继续关押在看守所。
  
  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的特点
  
  实施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实施情况特殊性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归属于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临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对象特定性
  
  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的前提是必须要先进行拘留,在证据属实的情况下才能决定是否批捕,批捕基本上就可以证据这个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已经存在,所以,对于任何一个案件执法人员都是一步一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的,就是为了能够使案件更清晰,更有说服力。
  
  
  
  


·我国缓刑刑罚如何执行?
      一、缓刑刑罚如何执行? 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


·我国刑法对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损坏广播电...


·对于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


·疫情期间不配合隔离判刑吗
      我国法律规定,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 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


·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刑处罚
      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双方大打出手,此时就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害,其中最严重的自然就是打死人的情况,毕竟这直接剥夺了对方的生命权,并且还是采取的非法手段。在符合一定标准之后会被认定为犯罪,但要是行为人同时也具有自首情节的话,此时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抗诉书送达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抗诉书送达几份?一份即可,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一、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犯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依照本条第3...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可能您对于自首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自首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会在一定的基础之上进行减轻。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当中的还包括一种缓刑制度。但是,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使用。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