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缓刑的首要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已经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不可能适用缓刑。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会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一些为了个人私利,而以权谋私的现象,对于此现象,也是要进行法律制裁的。对于职务侵占案件是有一定的涉案标准,若是超过一定数据则构成该罪,则需要根据量刑标准进行判定,若是达到缓刑的标准,可以以缓刑处理。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


·认定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认定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犯高利转贷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 团伙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即可判处缓刑,法律上没有适用缓刑人数限制。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


·集资诈骗罪防控措施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时代,诈骗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其中,集资诈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虽然国家对这种行为严厉打击,但是还是存在。相信很多人想要知道如何防止不被诈骗,那么,集资诈骗罪防控措施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资诈骗罪防控措施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


·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
      尽管处处小心,有时也难免会被不法之人欺骗。因此,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诈骗案,很多公民因此损失大量钱财。有些案件时团伙集体作案,有的则是个人犯罪。无论哪种,都是被法律禁止的。那么,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呢?一起来随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吧! 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 根据《刑法》...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区别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


·最新刑法诈骗罪标准数额为多少就可以立案?
      最新刑法诈骗罪标准数额为多少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如下:1、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介绍组织他人提供帮助赚取“好处费”构成犯罪吗?
      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 不同意出借本人的银行卡 但是却介绍他人提供帮助 自己从中赚取“好处费” 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会受到什么惩罚?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1 基本案情 2021年左右,被告人吴某明与“老友”(未到案)成为微信好友。2022年6月16日...


·虚假诉讼罪移送管辖的司法机关是哪个?
      虚假诉讼罪移送管辖的司法机关是哪个?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


·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一起问吗?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一起问吗? 这个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看检察院自己的安排了。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