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年纪小的学徒算童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收年纪小的学徒算童工吗?凡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国家严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能开业从事个经营活动。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以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罚款,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监护人,承担所有交通和食宿费用。第九条规定: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使童工在工作中受伤变残疾,谁来承担责任呢根据《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公司雇佣年仅15岁的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1条的规定:“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动者、特别是技工劳作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劳动者的年龄,并且检查相关证件,确认其已经成年或者16岁以上。不能因为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贪图便宜使用童工,否则将会给企业和员工都带来很大的损失。童工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样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 受到事故伤害的童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还规定,童工受到事故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年纪小只是一个笼统的范围,具体的范围是如果招纳了16周岁以下的员工或者学徒的话那么就算是童工,但是如果招纳的人员满了16周岁的话那就不算童工。并且要注意的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我们国家是给与了很多的优惠政策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理解为不能解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只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时效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赔偿时效该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义
      如今经济全球化使企业面临国内外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推广以制造更多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企业对劳动力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雇主终止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可避免。劳动关系终止意味着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对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


·采购部经理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采购部经理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二、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


·恢复劳动关系诉状的范本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恢复劳动关系诉状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恢复...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应该交付加工物品以及加工期限等内容,印刷出版物必须有版权页和条形码。 1、版权页的内容包括:书名、作者、编者、译者的姓名;出版社、发行社和印刷者名称及...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根据该员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劳动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劳动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