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人没事车要修很久,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 。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范围有哪些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无论大小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如果发生严重的人员伤亡还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因此交通事故的伤害是十分巨大的。而在小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并没有给人员带来身体伤害,按照规定不用佩服误工费,如果使运营车辆需要佩服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


·我们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严重的违法行为,假设喝酒后驾驶机
      我们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严重的违法行为,假设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我们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若情节严重,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车辆可以消除违章记录吗?如果可以,醉驾车辆怎样消处违章记录呢?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内容。 一、醉驾车辆怎样消处违...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随之产生了年限的问题,但很多人对车位土地的使用并不了解。那么,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1、地下车位产...


·一、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让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但有时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会存在违约的情况,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无法追偿,应该怎么办呢?这时候索赔函或许会解决你的问题,这里我们将介绍索赔函模板,以供您参考。 一、定义 索赔函...


·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
      驾车外出的过程中,相信没有人会希望自己遇到交通事故吧,但有的时候即使自己正常按照规定行驶,也不排除会有一些无妄之灾。那对于当事人而言,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具体如下: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保险公司...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一、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出让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因疫情严重车贷可以延迟偿还,并且不纳入失信系统。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


·交了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交了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交了的订金是可以退的,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二、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