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3、××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在我国离婚可以诉讼办理或者协议办理,解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婚姻的解除。我国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相关的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书写这类诉讼书。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这类案件。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两个人的爱,而不需要为了孩子将就自己的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一、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


·一、离婚共同财产?
      一、离婚共同财产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


·重婚案退回侦查两次后怎么处理?
      重婚案退回侦查两次后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需要国家赔偿吗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需要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有证据证明能...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
      一般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具有抚养权,子女跟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健康成长。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的规定很明确,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写? (1...


·婚姻法的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婚姻法的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夫妻几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夫妻几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且分居二年以上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二次起诉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日益上升,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而离婚其实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尤其是孩子的未来。因此,关于离婚的抚养权问题就收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具体地讲包括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