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与倒车的车辆发生碰撞按一般的简易处理程序都由倒车车主负全责,但并不是绝对的。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还应该根据倒车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交警应进行现场勘验,只有受理案件的交警在经过检验后才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责任认定。所以说,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2、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综上所述,在交通安全过程中,醉驾行驶是个很严重的事件,如果被交警抓住那么将严惩不待;对于有些人为了躲避交警,在醉驾时发现交警就会赶紧躲避,以避免被交警抓到,但是对于这种行为则是在醉驾的基础上罪加一等,更要严厉处分。
  
  


·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要十日左右
      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要十日左右,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一、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车损减值属于财产损失之一种,从目前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来看,车损减值不属于理赔范围。当事人提起车损减值,应当委托由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做车损减值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快速处理。济南市在这方面出台了政策文件。那么,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详细了解。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


·离婚房子归我过户算二手房交易吗?
      离婚时许需要进行房产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也就包含了后续的房产过户。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性质是什么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离婚房子归我过户算二手房交易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归我过户算二手房交易吗 ? 办理...


·域名交易合同仲裁条款无效怎么办
      域名交易合同仲裁条款无效怎么办 一、域名交易合同仲裁条款无效怎么办? (一)首先你要看看域名交易合同上的仲裁条款是不是符合下面的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签合同的时候双方一方或双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


·履约保证金交付、退还如何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