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当然,这也是有一定保护期限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诉讼时效。对于债务纠纷来讲,此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法律中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2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当然,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笔者认为,对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
   (一)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权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
   (二)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
  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二、应在多久内提起债务纠纷诉讼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有句法律谚语叫做,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面睡觉的人。这其实就是说的诉讼时效问题。在实践中,不少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都怠于采取措施来行使自己的权利,最后导致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这种时候,就应该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这样才能避免自己从实体上败诉。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但债务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


·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
       一、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怎样的?
      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怎样的?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对夫妻共同债务一人承担一半的原则。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 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 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合伙经营的企业也就是多人合伙共同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在债务清偿问题上,合伙人应当了解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的问题,以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合伙债务的清偿纠纷。为防范纠纷,合伙人在合伙债务清偿时如何防范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怎么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么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


·农村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的福利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为了支持农村等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农村创业无息贷款就是其中之一。那么申请无息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要准备什么资料?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1、...


·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传销组织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传销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他会给让你灌输错误的思想,为此,我国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