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秉承自觉资源的原则,不得逼迫劳动者签订自己不愿意的协议。在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试用期,同时,也应该在试用期发放一定的工资,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在考虑是不是录取。
  
  
  


·南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要根据伤残等级,月平均工资,医疗费用,辅...


·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 施工企业拿到工程的承包权后,就应该精心施工,周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施工企业又百般推诿责任时,建设方经仲裁无效的,可以发起诉讼,将施工企业告上法庭。那么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


·工伤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会发生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纠纷。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要由员工作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以明确受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并确认赔偿金额。那工伤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事情,劳动者想换工作的时候,可以提前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会签署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结束。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甲方: ...


·老板不签合同拖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不签合同拖工资可以报警吗 一、老板不签合同拖工资可以报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是属于劳动纠纷,一般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但如果老板跑路或者拒为支付工资的,可以报警处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武汉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我国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劳动法,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职员每周的工作时间都是受到限制的,对于超出时间的,需要按照当地加班费的规定,支付给职员一定的加班费。我国各地的加班费规定是存...


·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离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离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离职是合法,应当和用人单位协商之后,提前30天进行离职手续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


·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
      在生活中,我们您都参加过很多工作,不论是当代很多大学生都会选择的白领还是许多人会选择的工地上的体力活或者其他的工作,我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对我们劳动的一种尊重,那么工资所得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呢?生活中的工资与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下面有为您解答!...


·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想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便是有相关的劳务合同,另一种便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但是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务关系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应该依据什么法律,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解除劳...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误工费的赔偿规定及标准,其实法律中对误工费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分情况考虑的,在工伤中的误工费,就是治疗修养期间的费用,要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赔偿;在病假中的误工费,要按照伤者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病假工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