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的法律法规:
  
  1、《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国有土地租赁;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18条却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
  
  由于以上法律法律及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造成了实践中对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该观点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解答》及《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该观点认为土地作价出资需要原土地使用权人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新的公司名下,既然存在主体变更,自然就是一种转让行为,且虽《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属部委规章,但其属于具体指导工作的方向性规定。
  
  第二种观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出资并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该观点主要依据为《房地产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观点认为:
  
  1、最高人民法院《解答》只是适用于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前的合建合同,且在合作建房中如果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项目设立公司时的出资,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让而是作价出资;
  
  2、《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属于部颁规章,是下位法,而房地产管理法是上位法,下位法不能违背上位法。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于我国来说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发展,让自己的土地可以利用起来,因此在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也是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取得了合法的手续才能进行出资,这样双方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解决的都可以申请法援。而法援的申请除了要满足其特定的条件外,在地域上也要有所注意才行,就如诉讼案件法院受理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那么法律援助的...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由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


·通常情况下异地诉讼离婚多久
      诉讼离婚遇到的情形有很多种,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异地诉讼离婚就是其中的一种,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确保离婚顺利进行,但是您也想知道异地诉讼离婚多久,您都希望能够尽快的办结异地诉讼离婚,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对于离婚需要多久,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诉讼时间要求的,具体怎么规定的,可以...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
       我们都知道一般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必须办理国有土地证的,这样的话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许可证,还必须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其它的相关证件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您知道,一般的私有土地、住宅等都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在原则上,个人只拥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的抵押的。但是也有一些几类特殊情况是可以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集体土地能否抵押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根据《民法典》相...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


·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结婚之后就分居两地了,这样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的其实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比较大。于是就有可能会想要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念头,那法律中允许夫妻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资质有哪些要求?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资质有哪些要求? 拍卖资质放在拍卖行身上讲就是注册成立拍卖行的资格,放在拍品身上讲就是一种拍卖的资格与品质。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资质有哪些要求?又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呢。我们悉心整理出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资格及要求还有申请的资格条件。 一、竞买资格及...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有看到过各种各样的拆迁新闻,甚至有得也亲历过拆迁,对拆迁征地也有一定的了解。拆迁征地作为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之一,可以说吸引着广泛的关注。拆迁征地不仅关乎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加关乎到被拆迁征地民众的生活安置。那么,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