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 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调配公司的财产,或者转为股东个人财产等,都导致财产混同。2.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从事同一业务,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从事交易行为,以至于与其进行交易的第三方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活动。3.人事混同。人事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互相交叉,即“多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表现在:董事会人员互相兼任,高管人员统一调配,甚至雇员都完全一致。公司与股东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互为一体,公司因此失去独立的意思机构。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而且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的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彻底分离。但上述几种现象严重地违背了公司与股东分离原则,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差别客观上不明了,财产丧失独立化,权利义务关系不明了,法人独立存在的根据丧失,故应揭开公司面纱,还其不具备法人独立人格特性的本来一面目,视公司与股东为一体。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在企业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那么表面上看似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从而产生数个公司间人格混同。法人人格混同是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标准之一。因此,公司股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规定,这样才可以充分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法人的人格混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管理不好的,人格混同说明对于财务的管理和业务上的管理是很混乱的,所以,为了更好的运营一个公司,应该有独立的部门,这样对于公司的发展来说才是最好的,对于人格混同一定要分清才好。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公司股东能作为被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


·合伙企业入伙流程是什么样的?
      合伙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一种经营的一种形式。不管是个体的经营户还是大型的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合伙而带来的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合伙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关的利润的分配等的协议。合伙企业入伙流程是什么样的?首先是了解财务情况,签订入伙的协议。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合伙企业入...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是建立在企业法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而企业在收购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


·公司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公司无证经营怎么处罚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商业户没有做相关登记就自主营业的,就算做是没有相关证件的非法经营。1、如果有没有相关执照的非法经营,政府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取缔,并且收缴相关非法所得。2、对于已经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刑法对于违法经营、严重责任事故以及其它相关条文,严...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倒闭后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倒闭后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合伙就有退伙的时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初合伙就是为了追求共同想要的目标,或许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所以想退出。如果你想退伙那你知道合作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能对外签合同?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能对外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