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外就医怎么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患有疾病而被有关机关批准监外治疗。保外就医也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必要条件:
  
  罪犯符合以下情况,准许保外就医:
  
  严重疾病甚至有死亡危险的
  
  由死刑、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而减刑的、服刑七年以上或者服刑年头已经过了原判决的三分之一的,有长期慢性病并且没治好。(面临死亡威胁的重大疾病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60周岁以上身体素质差的服刑人员
  
  身体残疾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
  
  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由监狱所在区的所有警察进行评议,通过后报监区审核
  
  2.经过监区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病残鉴定书》。送到相关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后送到监狱执行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由监狱执行组织(法医和检察院)进行初步讨论,符合条件的填写《监犯暂时允许监外执行审批表》。
  
  4.通知家属填表《监外执行取保书》,并通过具保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部门、狱政管理部门,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6.宣读《监外执行犯守则》、《具保人须知》,并且签名。
  
  7.填写监外执行报道证。
  
  通过上述得知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是相当麻烦的复杂的,并且整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意,那么就无法申请保外就医。
  
  现在再来聊聊还有那些是无法申请保外就医的:
  
  死刑缓期期内的、无期徒刑内的。
  
  罪行严重,民愤意见大的。
  
  为了逃避监狱内惩罚的,自残自杀的。
  
  还有以下情况也要注意,保外就医过程中被收监并且外保期间不计入刑期的情况:
  
  骗取保外就医的;
  
  自杀自残的故意拖延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不就医的;
  
  恶意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屡教不改者;
  
  违法犯罪的;
  
  不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不报道的。
  
  保外就医期满的提前两个月再去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就医情形消失的,收回监狱继续执行,符合续保的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保外就医期间死亡的,家属应去公安机关和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和除名。保外就医期间服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情况下,在取得审理法院的相关文书后除去保外就医资格。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谓学生医保是指在学生群体能够提供更好的相关保障,主要是针对学生公费医疗的完善和改进。很多学生在看病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学生医保报销范围都包括什么呢!许多学生可能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将为您作出有关介绍。 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一、...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


·医院监视居住条件规定是什么
      医院监视居住预案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在发生纠纷时,医方负责人需要及时处理,在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需要就医患关系达成协议后签署医疗纠纷协议书。但不少患者由于没由建国此类协议书,故而不知道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误工费是患者本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而减少的收入,不是患者家属因陪护...


·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获得的。那么,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呢?一起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医保待遇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一是针对的对象...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


·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时刻在关注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在工作状态下受伤则属于工伤,不同程度的受伤会在工伤认定之后得到一定的赔偿,弥补给受害者的损失,那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员工工伤认定时医...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