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限制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限制有吗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但是其实法律要求离婚父母不能够禁止或者拒绝对方要求看望孩子的要求,但是探望的要求也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协助和配合的法定义务。具体探视子女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综上所述,探视权是作为父母应有的,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探视的约束时间,但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上有时间的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上的来执行,但是不得以剥夺他人探视权为理由拒绝他人的探视,除非是一些特殊情况。
  
  
  


·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 ?
      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 ?一、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说到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其实多半都是指协议离婚中的手续吧。只有在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的,最终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私自签订“婚前婚后财产分开”并对此份协议双方签名核实,但不作公证,两人离婚财产分割时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法院一般主要依协议判决两人的财产问题;见证或者公证可以防备对方在离婚反指这份协议是在不自愿情况下...


·其实现在的社会离婚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其实现在的社会离婚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人们也不再把离婚看做是不得了的大事了,基本上私下协商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一旦涉及到孩子总归是有些麻烦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协议不支付抚养费也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并且其中一方已经不能在和对方能够继续维持下去的话,并且已经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就可能面临离婚的结局。但由于一方可能因为很多原因,不愿意离婚,那么就要请求法律援助,然后起诉离婚。那么,夫妻怎么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有什么?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


·一、结婚不到一年怀孕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结婚不到一年怀孕离婚彩礼怎么办?结婚不到一年怀孕离婚彩礼是不能够拿回来的,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起诉离婚一方出轨法院会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而此时起诉离婚一方出轨的话,法院通常会怎么判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方出轨法院会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不可以,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暂时转移,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毕竟在照顾子女方面可能女方要更悉心一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此时作为男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具体来说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国长期以来奉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没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之前,城市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生育的话,是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地居民的年收入,一般是按照年收入的三倍征收。如今,各个省份已经全面放开二胎,那么,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