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孩子9个月抚养权归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孩子9个月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岁之前属于哺乳期,原则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是谁的?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综上所述,有些夫妻刚生育小孩不久,因为感情方面出现裂痕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孩子不满一岁,还是处于哺乳期,原则上离婚后给女方,由其抚养照顾小孩。作为孩子的生父,要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生活费充足。当然,男方发现女方有不利抚养情况后,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1、 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离婚案...


·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其中都会涉及到收费、条件、材料以及流程的问题,只不过在具体的内容上面就不是一回事了。那其中您知道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夫妻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常常会有网友有疑问,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根据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那到底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不离婚也是可以分割财产的,但需要是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的,或者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了重大...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
      在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通常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则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和传票一起送达给男方,也就是被告。而在开庭的时候,则一般男女双方都是会出庭的,但也有男方不去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 离婚财产不一定就必须对半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未婚先孕犯法吗?
      未婚先孕犯法吗?没有结婚就怀了孩子是不犯法,但如因没有结婚怀孕并生下了孩子,那么由抚养权的归属引发的协商不当等问题,就需由法院判决。因目前对未婚先孕是否违法还没有相关的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未婚先孕将会涉及到许多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落户地、孩子的教育抚养费等,用于保护女方与...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1、非婚生子女认领形式之一:自愿认领 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 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如《日本民法典》规定,须向户籍部门申报认领;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