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在这条件外还要没收财产。(一)毒品的走私,量为超过一千克的,毒性比较大的超过五十克的。(二)是毒品走私,毒品贩卖的主要连接人,也是主要的制造人,所谓的毒品界的老大;(三)明明知道是毒品,还帮着掩护的人,属于帮凶;(四)走私毒品被抓后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的,拒绝拘留的;(五)加入毒品集团或者跟着一起制作毒品的,属于共犯。对毒品的走私,通过水路进行运输的,其毒品量超过两百克但是在一千克以下的,或者其他比较低级的毒品量比较大的,这种情况会判其超过七年的坐牢,并且会对其处对应的罚金。走私在两百克以下的,毒品性比较高的毒品在十克以下的,会被判其坐不满三年的牢刑。或者拘留进行管制。如果程度严重的,直接判其超过三年不满七年的牢刑。如果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单位走私毒品的,直接判其单位并且让其交罚金,对直接的犯罪负责人和比较高级的领导进行处罚。利用他人的好心,给他人洗脑,且是未成人的情况下,让其他人帮忙走私毒品的,直接按严重程度来处罚,这种行为没有从轻处理。犯罪次数比较多的,直接按照之前所贩卖或者所制造的毒品量来定罪判刑。累计按照毒品量来计算处理,并且按严重的情节情况来处理判刑定罪。
  
  
  


·对犯罪分子量刑由谁决定?
      对犯罪分子量刑由谁决定?判刑最终由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犯罪的性质应该由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案件经过侦查取证后,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定性,但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的亮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一直是刑事活动中的准则,但其本身也有一些规定模糊的问题,所以,司法解释无疑是一种解决法条模糊问题的一个好方法,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有一定的亮点,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的亮点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亮点一、明确“疑罪从挂”赔偿具...


·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哪些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可能犯本罪。此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其他主体不可能犯本罪。那么,提...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派出所传唤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的,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


·刑法规定盗窃罪三万入刑吗
      一、刑法规定盗窃罪三万入刑吗?1、盗窃罪不是三万元入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因为矛盾或者纠纷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伤害他人又分为过失和故意,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那么一般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文中就将从刑法和司法解释上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批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检察机关一般是会批准的。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的盗掘古墓罪来进行一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当然这一种处罚力度的话,它也需要根据一个具体的文化遗址和古墓的历史价值来进行一个判断,价值越高的话,那么它的罪责越严重。刑罚轻则三年,没有上限,重至死刑。盗取那些有历史意义,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