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在这条件外还要没收财产。(一)毒品的走私,量为超过一千克的,毒性比较大的超过五十克的。(二)是毒品走私,毒品贩卖的主要连接人,也是主要的制造人,所谓的毒品界的老大;(三)明明知道是毒品,还帮着掩护的人,属于帮凶;(四)走私毒品被抓后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的,拒绝拘留的;(五)加入毒品集团或者跟着一起制作毒品的,属于共犯。对毒品的走私,通过水路进行运输的,其毒品量超过两百克但是在一千克以下的,或者其他比较低级的毒品量比较大的,这种情况会判其超过七年的坐牢,并且会对其处对应的罚金。走私在两百克以下的,毒品性比较高的毒品在十克以下的,会被判其坐不满三年的牢刑。或者拘留进行管制。如果程度严重的,直接判其超过三年不满七年的牢刑。如果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单位走私毒品的,直接判其单位并且让其交罚金,对直接的犯罪负责人和比较高级的领导进行处罚。利用他人的好心,给他人洗脑,且是未成人的情况下,让其他人帮忙走私毒品的,直接按严重程度来处罚,这种行为没有从轻处理。犯罪次数比较多的,直接按照之前所贩卖或者所制造的毒品量来定罪判刑。累计按照毒品量来计算处理,并且按严重的情节情况来处理判刑定罪。
  
  
  


·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期的判定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角色,它保护着我们的安全,保卫着社会的和平,不论是谁,只要触碰了法律都难逃其咎,法网恢恢一定会被法律制裁。例如说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期该如何判定?首先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帮助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客观情况看,伤害的结果可能有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财产侵占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而对于涉及侵占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罪名的确定是影响量刑的第一要素,直接影响审判结果。那到底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财产侵占罪立案标...


·中国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


·对于走私冻品冻鸡爪法院按什么罪名来处罚
      看情况:一、冻品如果来自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动植物及产品的疫区,法院按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来定罪量刑;二、冻品冻鸡爪来自疫区以外的,则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定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已满7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吗
      已满7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已满7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吗? 满75周岁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会从轻或者减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


·刑事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刑事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二)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三)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四)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


·信用卡诈骗起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方便之处,就在于它可以透支一部分钱供我们使用,但是在方便我们的同时,也会给很多不法分子带来一定的机会,他们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进行诈骗。那么,利用信用卡诈骗起刑金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起刑金额的判定方法以及不同的金额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信...


·铁路逃票多少金额会拘留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