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有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实际中,一般人是不知道商标被侵权,而有些人是不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了商标。按照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就侵犯了商标:1、在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之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无疑会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失,而这个损失主要就体现在经济上面。一般称为了注册商标之后,就会受到更多的保护。因此若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就需要尽快的采取措施应对,以减少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害。而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也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赔偿。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用人单位因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所进行的这样的一种职务方面的发明都是依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来进行的,所以它这个归属权的话,还是应当是属于用人单位所拥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关的报酬。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我国《专利...


·商标反向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反向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须为故意。无论何种形式的假冒,行为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过失一般不是假冒者的主观心态。而且,行为人还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和商品的权利人分离。2.客观上须实施了更换或去除他人注册商标并将更换为自己商标或去除商...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产品在申请专利之后,可以获得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而实践中,并不是提请专利申请,就一定能成功,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申请专利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注册商标及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全方位的对注册进行保护。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


·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转让合同模板,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对于专利等知识产权非常的重视,因此也出现了大量的专利转让的情况,对于专利转让人来说他们都想知道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1、公民的作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