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一、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可以保护自己的物品同时也可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邮件赔偿
  
  
  EMS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况的,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4、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三、快递与物流区别
  
  服务对象
  
  快递公司主要为个人服务。比如你有一份文件要从北京寄到上海,你要找的是快递公司,而不是物流公司,像顺丰、“四通一达”等快递公司,而不是找一家物流公司,问寄一份文件从北京到上海要多少钱。
  
  物流公司主要为企业服务。比如有一车货物要从昆山运到北京,那么你要找的是物流公司,而不是一般的快递公司。首先不说快递公司的价格高昂,快递公司也不接收这种货物。
  
  运输大小
  
  快递公司主要运送50kg以下的货物,如衣服、文件、水果、生活用品、少批量的电子产品等,主要是小物件。
  
  物流公司主要运送的大型货物,比如大型机械、大件设备、家具等数目多的产品。
  
  运输多少
  
  要寄一台手机去外地,可以找快递公司;如果是一批手机的话,那就要找物流公司了。对于数量多的产品肯定找物流公司划算,如果一次性快递几百台手机,货物的安全、包括费用都是问题。
  
  运输方式
  
  快递公司都是由各个网点的快递员上门发货送货的,而物流公司基本上都是专线运输,或者拼箱运输、零担运输等。物流公司大多都是在一个固定地点,除非是大型连锁物流企业,否则都是只能运输当地的货物,即从本地往外地发货。
  
  价格不同
  
  为什么有的时候运输同样一个货物物流公司和快递公司的差别会如此之大呢?快递公司都是快递员用电动车、摩托车等进行收货发货的,而物流公司都是整车货物的运送,最多有拼箱运输,但也是大型货物。如果为了几十块钱的货物,专门一辆车去送货,物流公司会亏死,而费用也会很高。
  
  到货时间
  
  快递公司是全国联网的,基本上货物都是批量运输;而物流公司不同,除非是一次性的一车货物,不然物流公司是比快递公司要慢一些的。快递公司的货物是空运的,而物流公司大多是陆运,在时间上,肯定没有快递公司快。
  
  单号查询
  
  快递公司每收到一个货物都是有一个快递单号的,用来给每件产品分类,同时也方便用户查询相关的快递信息。而物流公司基本上是没有快递单号的,除非是那种全国连锁的大型物流公司,会有快递单号,一般的中小型物流公司不会有单号,而且官网上查不到单号。
  
  综合上面所说的,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一般是要看购买者是否愿意,如果不愿意的话,那么是没有这笔费用的,所以,作为一个快递公司一定要问清楚当事人,也避免引起什么误会,而一般收取的标准就要看保价的物品是多少了,不同的物品收取的金额就会有所不同。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离不开电。我国电力企业基本都属国有企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电力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为了适应现代化电力市场的需求,电力企业也需要进行改制。对于电力企业的改制方式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一、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多少?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多少?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也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人制度是一种比较架空的、抽象性的概念,可近代和科学的经济发展是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公司法人制度的。在创办自己的公司法人之前首先要知道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就是包括有一定的财产经费,经营的场所和名称以及其他的条件。 ...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3、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理论上是应该有哺乳假的,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


·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首期发行股份数的35%。...


·分公司负责人是法人吗
      一些大企业为了扩展业务,会在各个城市开属于自己的分公司,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到另一个城市的时候也会发现有相同名字的公司,只是所属的区域不一样而已。很多人都以为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法人,但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分公司负责人是法人吗总公司为扩展经营范围会成立一个分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