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刑法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事实上,情节比较轻微的寻衅滋事一般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在政府单位执法的过程当中难以避免的会有一些纰漏,但是民众不能通过寻衅滋事这种方法去肆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政府都明确规定的有合法的维权途径的,寻衅滋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国家法律。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需要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


·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此时一般都是在监狱中服刑的,同时其人身自由是被剥夺了。那此时在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若同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话,那此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又该如何计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 服刑期...


·失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失火罪?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有很多都是由于游人的失火犯罪行为导致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失火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失火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


·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什么
      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什么 一、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什么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吗2023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


·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
      如何需要发展的企业单位,都会采取集资等方式获得资金,一些企业单位的职员为了更快的获得资金,会在资金是实施诈骗行为。对于此种行为,在经受该人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后,是否会将所有的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呢? 一、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 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


·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我国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对起区分对待。其中,有一些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这其中就包括倒卖船票的行为。现如今,船运也为您的出行提供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倒卖船票是不利于船票制度的管理的。那么,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不能,按规定,职务侵占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


·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一、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