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让与后向原债权人还钱后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让与及债权转让。当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发生效力之后,将同时在原债权人、现债权人、债务人之间产生法律效果的变更。那么,债权转让后产生了哪些权利的变更呢?1.现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的法律地位;2.原债权人的债权转移给现债权人;3.原债权人应当把和债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全部交给现债权人,并且应当把与合同能够有效履行相关的所有情况告知现债权人;4.原债权人对让与的债权应当负担担保责任。这是一种法定责任,但是不是强制性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免除、限制、加重该责任,但是如果一方知道有问题却故意不告诉对方,并且是免除责任的约定,则该约定无效;5.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是以债权转让告知或转达到债务人的时间为准,并且该事件不得比债务履行期晚;6.当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及现债权人)的事项通知到债务人之后,就算这个债权让与没有发生或者无效,债务人向第三人(及现债权人)履行也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7.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时候,若对原债权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现债权人提出;8.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也有债权,债务人依然可以依照法律向现债权人抵销;若对现债权人也有债权的,同样可以直接提出和现债权人进行债务抵销。关于债权转让有几点需要注意: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产生效力的条件采用向债务人告知或转达的原则。2.虽然转让合同达成合意就是有效成立,债务人不是该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对该转让合同的生效没有效力影响,但是原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履行通知的义务,这直接影响现债权能不能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未通知就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如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还款后,应该如何处理?1.转让合同生效后,若原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现债权人就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2.债务人向原债权人的还款属于有效清偿,现债权人可以向原债权人要求返还该笔款项(就是返还不当得利);3.若之前原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让与的事实,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还款清偿债务的,现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再次清偿债务,偿还后债务人可以向原债权人要求返还该笔款项(不当得利)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


·一般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


·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把借款跟诈骗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形主要是,现在社会中有一部分的无赖在借钱以后根本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当然就会导致有些债权人认为当事人从借钱的时候开始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的这种计划。所以说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就成了有很多债权人都比较关心的。 一、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署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您对于借债的解释可能很了解,但是关于真正借债与不真正借债您都不熟悉,对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涉及到的人数不止一个人时,这时候就涉及到上面的真正与不真正债务的理解以及解释了,那么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不真正连带债务指多数...


·离异夫妻债务如何偿还?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4...


·夫妻债务离婚时可以处理吗
      夫妻债务离婚时可以处理吗?夫妻债务离婚时可以处理,而且也必须要处理,不然以后处理起来也会很麻烦,而且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影响到债权人和合法权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有些借款担保是无效的。那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


·欠款承诺书怎么写?
      欠款承诺书怎么写?一、欠款承诺书范本一 致出借人: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署的《汽车质押借款协议》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