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组织。由学校、幼儿园为其在读的学生统一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时,可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
  
  (二)保险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承保实务
  
  (一)风险评估
  
  由于监护人责任保险中保险责任涉及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该业务主要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在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相对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监护人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主要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而且两者是一致的。由投保人根据其需要保障的每人赔偿限额的不同,在参考被监护人年龄的基础上,依照条款和费率规章以及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保险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承保业务的风险大小确定基本险或附加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扣除的绝对免赔额(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对于特殊风险或高赔偿限额的业务,除规定具体的免赔额外,还可同时规定免赔率,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保险费
  
  根据投保人赔偿限额的档次和被监护人的年龄确定相应的费率,后乘以累计赔偿限额和投保人数即为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应交的保险费。对于保险期限短于或长于一年的,应该参照短期费率表来计算。
  
  也是经常会出现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发生的原因也是因为监护人没有监管到位所致,那么国家也是十分的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同时也会在法律中规定了监护人的具体职责,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也是可以撤销或更换监护人。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患者和医院好像成了对立方。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患者出现了什么问题,家属不理解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医院的人员或者医疗器械大打出手,造成医疗损害。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聘请律师帮...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


·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一、和解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二)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


·医疗事故怎么样处理过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
      医患纠纷常有发生,如果自己或亲人不幸发生类似情形,该如何处理,应像哪些部门投诉?同时,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今天我们来简单说道说道。第一、尽量多、全面的保留或查找医院及医生出具的检查症断书、缴费清单、药品清单等,同时,有效音视频也可保留,作为后期投诉、打官司的证据。第二、为病...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施具体诊疗行为时因没有充分履行医疗注意义务而引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可以总结出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在发生纠纷时,医方负责人需要及时处理,在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需要就医患关系达成协议后签署医疗纠纷协议书。但不少患者由于没由建国此类协议书,故而不知道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究其根本,一则是患者及家属医学知识的欠缺和伤心激动下的不理智,二来就是确实存在义务人员的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让人痛心的,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伤心难过,该面对终究是逃不过的,我们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那我们自身的权益就应...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