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致人死亡如何进行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车祸致人死亡如何进行赔偿?
  
  
  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主要是: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肇事方无力承担,则通过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非常严重的车祸中难免会不幸的出现有人死亡的情况,肇事司机需要负起的责任除了要进行简单的财产赔偿外,死者的家属因此而遭受的利益损害也需要考虑在其中,如果司机在先前已经投了必要的保险而在保险上可能可以在理赔的基础上减少压力。
  
  
  
  


·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出卖人提前交付货物怎么办呢?而除了有提前交付货物的情况外,其实也有可能出现迟延交付货款的时候。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出卖人...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出卖人: 买受人: 1、车辆: 车辆品牌 ? ? ? ? ? 型号 ? ? ? ? ? ? ? 发动机号 ? ? ? ? ? ? ? ?车架号 ? ? ? ? ? ? ? ?颜色 ? ? ? ? ? ? ? 价格 ...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谁开车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那么,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具体如下: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但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那么此时...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以拒绝签收法院的文书、不答辩、不出庭等作为对被告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