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伤害一般拘留多久开庭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过失伤害一般拘留多久开庭过失致人死亡罪取保候审的人到开庭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了解案件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过失伤害又称过失致人重伤罪,它是指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所在.本罪在客观上必须是已经造成了他人重伤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行为只造成他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按民事案件处理.因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所以法律规定要致人重伤的才以犯罪认论处.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相同点是主观上都是过失;不同点是本罪是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伤害的的情况在有关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自己只要按照具体的要要求来操作就可以,但是具体的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毕竟,过失伤害的处罚已经相对严重,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法律限定,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确保权益。
  
  
  


·盗窃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遇到较多的刑事犯罪应该是盗窃犯罪,尤其在治安环境不好的小区,偷盗现象比较严重。公安局锁定犯罪嫌疑人,落实好证据后,会移送检察院。根据犯罪程度,法院作出判决,刑期最高是无期。那么,盗窃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盗窃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犯罪...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醉驾解禁后考驾照的内容怎样? 一、醉驾解禁后考驾照的内容怎样? 醉驾后驾驶证吊销五年后再...


·拘留15天档案有犯罪记录吗
      不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只是一个治安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刑事赔偿案反向审视的目的是什么?
      刑事赔偿案反向审视的目的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案反向审视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的目的是核查审理的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发现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对已办结的每一起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召开案件评析会,进行反...


·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对于毒品的管理十分严格,这是因为毒品不论是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对社会的危害都十分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毒品案件发生频率很高,很多人想要知道2017年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认罪是否会加重刑期?
      可能对于政府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机关在宣传法律的时候都会告诉您,如果自己不小心做了一些犯罪的事情的话,应当认罪自首的。这样的话可以减轻相应的刑罚。很多普通老百姓对此就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认罪是否会加重刑期?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认罪是否会加重刑期? 根据我国法律...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


·2023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可以,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


·故意毁坏财物罪究极者应当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究极者应当怎么判罚?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规定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