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显然存在过错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三、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非机动车如电瓶车等,其技术指标远远超出非机动车的范围,常见的一些电动车常常最高时事可以达到60公里每小时,在市区道路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类非机动车在醉酒行驶时,也应当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来进行处罚。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有哪些?下文将会为您详细叙述。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交付前毁约怎么赔偿?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交付前毁约怎么赔偿?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按时交付租赁房屋给承租人使用,如果承租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应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已建立,租房人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有的人在购买机动车之后,发现自己不喜欢汽车的外形,于是就自己动手开始改装,将汽车的外形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那在我国把汽车改装一下是否属于违法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比较常见的汽...


·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
      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法院肯定会强制执行的。罚金只是主刑的一个附加刑,如果法院强制执行都无法全部缴纳的,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即使是主刑结束之后,一经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还是会被追缴的,直至全部缴纳。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要鉴定出来等级那么就可以合理的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一)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详...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有些是因为过失,但是有些确实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有些是因为过失,但是有些确实故意的,就比如行为人在驾驶之前喝了酒,我们知道,酒里面是有酒精的,喝了酒的人,头脑是不清楚的,对于基本的判断都可能出现问题,这样的人,出现在道路上,驾车,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那么行为人醉驾事故是否负全责? 一、醉驾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