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三、劳务收入的核算
  
  如商品销售一样,劳务收入也有主次之分,这里只对主营劳务收入作出会计处理。
  
  
  1.对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按照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当某项劳务完成时,按确认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当期的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等科目。
  
  例1.某咨询公司1999年10月份的营业额为25000元,其中20000元已经收到,存入银行,另5000元估计年内能收回。若营业税率为3%,当月支付工资18000元,则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应收账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2)确认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50
  
  (3)确认本月主营业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0
  
  贷:应付工资 18000
  
  2.对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有些服务项目比较特殊,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还可能跨越会计年度。为了正确地确定年度损益,年末要全面地评估劳务的完成情况及收入能够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并按照一定的方法确认收入和结转相关的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在完工百分比下,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费用
  
  测定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三种: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下面以第一种测定方法为例,说明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的核算。已完工作的测量,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或工程进行测量,并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劳务的完成程度。一般可以由本企业实施劳务或工程的部门对劳务进行完成测量。
  
  例2.某企业于1999年9月为客户定制一项软件,工期大约6个月。合同总收入400000元,至1999年12月31日发生成本220000元,预收账款250000元。预计开发完整个软件还将发生成本80000元。1999年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软件的开发程度为70%。
  
  1999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400000×70%=280000(元)
  
  1999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220000 80000)×70%=210000(元)
  
  此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预收账款 250000
  
  (2)发生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0000
  
  贷:银行存款(等) 220000
  
  (3)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2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
  
  (4)结转成本时
  
  借:本年利润 2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10000
  
  发生的成本为220000元,扣除已结转的成本210000元,余额10000元应并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内反映。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务收入是适用于每一个行业里面,只要用客户提供了劳动的成果,那么客户就应该给出这份收入,这也是我们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不同的行业肯定得到的收入就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双方在确定关系的时候就要协商好双方的条款。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一、哪些情形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其承担违约金?
      一、哪些情形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其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


·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
      劳动关系是调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职工有新的工作机会后,会向单位提出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到新单位就职。而有时候,职工在和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另一家单位工作。那么,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砌石工程、钻孔灌浆工程和其他工程共七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市新建、改扩建、整治、配套中型、小型水利工程...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作出这样鉴定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为方便考察员工的工作,很多岗位都会要求业绩。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里,一般要求业绩达标才能拿到全部的月薪,换个说法就是,业绩达不到,公司就可以按照规定扣工资了。 现在业绩直接与工资挂钩,但是业绩不达标能否扣工资,还得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