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净身出户,自愿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所有财产给一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为了躲避夫妻共同债务,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这实际上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还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
  
  
  如果夫妻双方为了躲避其中一人的债务,而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所有,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将应属于债务人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之中析出,用于承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个人债务。
  
  
  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是企图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等的方式躲避债务,可以同时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双方当事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政违法责任。
  
  
  二、 司法解释
  
  
  1、夫妻因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形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A、双方约定由一方清偿的债务,但为了躲避债务的除外。
  
  
  B、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任何扶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资从事个人经营事务,其收入确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D、其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
  
  
  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的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据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2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8条。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男女双方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如果一方愿意放弃所有财产,而将财产都给另一方,在法律上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财产分割应当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违法分隔财产的情况下,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重婚罪中会对第三者判刑吗
      对于重婚行为,是要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通常情况下,是对有配偶的一方进行刑事处罚。那么重婚罪中的第三者会判刑吗?大多数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


·结婚一年没领证分手彩礼可以退回吗
      一、结婚一年没领证分手彩礼可以退回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举证责任在于没有实际抚养子女这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只需要说没给即可,不需要举证。如果另一方说给过了,或者给过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来拿出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依据的办法?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依据的办法有哪些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1、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支付抚养费,但该方未履行,另一方可否凭离婚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如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公...


·离婚后抚养费负担不起怎么办
      离婚后抚养费负担不起怎么办 无力承担巨额抚养费的话可以要求减少,具体由双方协商来确定,或者说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特别是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明知道对方无力承担,就算自己起诉也是浪费时间。关键的问题在于,当初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或者说法院判决的支付标准,都是跟当事人的收入水...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所生育的孩子即私生子,另外我们也都知道家庭内如果孩子的数量太多就会被强制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作为另外的孩子也应当算在超生范围之内,那么,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按照我国计生条例的规定,...


·离婚子女多大判抚养权就可以不用判了?
      离婚子女多大判抚养权就可以不用判了? 十八周岁就不用判抚养权了;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 1、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律师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