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6、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残赔偿在有关法律上的会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法律约束,在问题的解决的时候需要自己的资料准备齐全,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搜集相关的证据,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出现问题,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的处理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汽车的人群越来越多,...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 交通事故伤一般骨可以评残,具体的评定等级情况可以对照相关规定来执行。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如果由于无骑行人员记录使肇事者得以逍遥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享单车公司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单车事故算肇事逃逸吗 ...


·《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有哪些规定?
      2016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交通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交通一直以来也是围绕我们身边的大问题,那么新的交通规定对我们的正常出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加校车...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驾行为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司机醉驾被交警查获之后,除了会接受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法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酒驾车...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身份证;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生活中我们一个不注意就可能会出现物品遗失的情况,物品遗失的场所很多都是在出租车上,因为开门关门和短暂的停留,很容易会从口袋落下或者是自身忘记带走物品,不过在出租车上遗留物品的话,只要我们留有一些可以得知出租车司机的一些线索,就可以找到出租车车主...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一、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要缴纳的税费是:应纳增值税5%左右,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为15万元。注册资本是企业基本帐户上法定存储的资金,用来进行企业日常开支,跟交税的多少没有关系。税金是看营业额来定的,还有别的地税,那些...


·出车祸65岁怎么赔偿
      看情况:一、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予以赔偿;三、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异议情况,双方如果诉讼至法院,法院会根据一定的赔偿标准来判决。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走在前端的省份,它的经济赔偿标准与其他省份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供您参考。 ...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简单来说,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那么,抵押车与二手车有和区别呢?其实,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押车不能过户,但抵押车与二手车比起来,车况更好,车更新,价格也更低廉。二、需要注意什么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