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婚内是不存在抚养费给付情况的,只有起诉离婚后,才可以主张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在法律规定上,并没有对婚内的抚养费情况进行认定。一般只有在离婚后才会对抚养费进行合法的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婚内不履行监护人职责,不承担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进行解决,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受理并及时处理。
  
  
  
  


·已婚女人出轨算不算重婚罪
      一、已婚女人出轨算不算重婚罪? 出轨不算重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才算重婚,重婚的行为主要是: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只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此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但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毕竟多数家庭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就需要由一方实际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


·中国法定婚龄最低是多少岁
      男女结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这其中自然就少不了对结婚年龄的要求。我国法律中对结婚的婚龄作出了限制,即规定了最低的结婚年龄。那究竟中国法定婚龄最低是多少岁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法定婚龄最低是多少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夫妻双方必须协商的一个问题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夫妻双方必须协商的一个问题,在离婚之前的协议必须要明确的一些问题,那么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对于子女抚养必须确定相关子女的生活费以及探视权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一、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上诉状和民事起诉状格式一样。首先写标题,其次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具体,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要有逻辑,结合一...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范中都提到了,只有利害关系人在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颁发寻求救济,在国家赔偿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有哪些?仅从法律条款上分析,国家赔偿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有什么特点呢? 一、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权益受到...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


·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委托诉讼代理方式,那么,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不可以,离婚分割财产案件一般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