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权益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相关规定如下: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即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解除了,那么是需要进行付出代价的。也就是需要进行劳动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决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建筑工程中的用工关系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经济发展脚步加快,人们富裕起来了对生活的质量就有了更高的追求,所以对房子的需求便越来越大。因此房地产这一行业进步的脚步加快,那么在房地产建设工地上会的包工头、工人等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现在我们就建筑工程中的用工关系是怎么样的?这一问题进行解答 一、建筑工地是属于劳动...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大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后续的处理改进以及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等。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划分标准?下面我...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建筑大国,每年都会搞大量的公路工程,其中在南方地区,桥梁工程占了比较重要的位置。桥梁工程的质量影响到整个公路的使用寿命,建设方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对公路桥梁展开质量检测。那么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有效的从多个方面,保证我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工程施工团队不清楚我国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措施规定具体内容。那么,保...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的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法院一般按照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


·给予经济补偿时辞退员工能税前扣除吗?
      给予经济补偿时辞退员工能税前扣除吗?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税务机关的上述处理意见值得商榷。二、辞退福利会计处理(一)辞退福利定义:辞退福利,是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签字怎么办?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签字怎么办? 如果说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当然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
      在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在劳动关系之中我国法律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事业单位虽具有国有性质,但是其为独立的组织,应独立的承担起责任。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解除,如违法需承担什么样责任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


·工伤鉴定工友证明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受伤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无论是大的受伤还是小的受伤都会各自己带来一定经济损失,还会仍受疼痛,在工作中受伤是很多人经常遇到的问题,但是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需要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认定,那工伤鉴定工友证明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证明材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