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可以至人死亡,至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况,不管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为此法律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的相关标准,我们今天就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相关标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要负主要责任,赔偿当然是不可避免的,致人死亡这样的情况对于肇事者以及死亡家属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遵守交通规则,保护道路交通安全。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对的将会是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法律面前人...


·试用期不签合同会交社保吗
      没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投保的,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了才会。公司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在试用期没有为你交社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没有划痕险车划了能走保险吗?
      我们在购买机动车的都时候都会给车子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而在涉及到车辆保险理赔的时候,最基本依据就是车辆的被破坏后出现的破损情况,于是这就给很多人造成了这样的错误认识:只有出现险种规定的“伤口”才能申请保险理赔,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就拿划痕为例,如果没有划痕险车划了能走保险吗?没有划痕...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现在路上的机动车越来愈多,非机动车也越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现在路上的机动车越来愈多,非机动车也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挤,堵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身的身体以及财产的安全,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么判定的呢?下面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原价转让的股权的话,那么则不需要缴纳企...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许多人家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私家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但是小区建筑面积却不会随着扩大,业主间因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小区业主在租赁车位时与管理处的矛盾也日渐激化。那么,如何避免车位租赁合同纠纷呢? 一、如何避免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怎样是逆向行驶?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交通安全事故的管理规制都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即使这样,还是发生了很多违反我们国家行政交通管理规则导致的一些人员伤害,中就包括逆向行驶这种违法行为,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怎样是逆向行驶?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怎样是逆向行驶? 根据...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应当注意些什么?
      有的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于想减少麻烦,也不想与对方有过多的纠缠,因此就与对方签订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因此也有许多朋友签订时不审慎,导致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也无处去寻找赔偿,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签订此类协议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交警部门会在对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