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
  
  
  《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三、关于旷工除名,《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劳动者旷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用人单位显然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就旷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遵照执行。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或者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项工程来说,质量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如果质量不合格的话能每一个工程就算没有完工,意味着工程的质量需要严格的把关,当然我们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管理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制。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


·集体工资制与加班费计算标准有哪几种方式
      集体工资制与加班费计算标准有哪几种方式加班费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各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期限,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其工伤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视为工伤。在试用期内,工伤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工人相同。即工伤保险基...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羁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没有了人身自由,劳动能力和工作等其他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那么羁押期间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知道的话,就请随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可以,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


·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方式
      劳动关系在工作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之后如果后续工作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用劳动合同快速的确立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能够快速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有多种情况的,当前也有 多数人没有和劳动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呢?申请人死亡...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三方协议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有可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有两方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回填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回填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回填土方,顾名思义就是建筑工程的填土,这项工作主要有地基填土、基坑管沟等回填、室内地坪回填等。开展这个工作之前,发包方是需要与承包工程的施工方签一个土方回填工程承包合同来明确一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那么,回填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呢? 回填土方工程...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无论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受伤劳动者自己提出认定申请,此时都要注意申请的时间才行,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认定部门此时就有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到底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