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职工遇到工伤后索赔的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它是属于专业性十分强的一个行为,所以必须要慎重的对待,但由于当事人竟然做了司法鉴定,肯定是比较着急,所以对于时间也会做出一个合理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必须要在,两个月之内下达结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具体以来说,丧葬费赔偿额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


·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当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自己受伤,根据工伤鉴定标准为十级后,这时便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不少人便会问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当然,不同公司和不同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等对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额的数量可能不同,下面将以一个大概的情况为您介绍。 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一、医...


·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根据建设工程条例,土建工程也是有期限的,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地基和主体结构为设计该工程时的使用年限,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防漏为5年,暖气等为2年,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程,应当返修,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赔偿,并履行返修义务。 ...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工伤补偿金就先支付给职工的,原则上不能直接抵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在我国建设发展迅速,我国完成了很多重要的水利工程,为城市发展和民众带来了便利。水利工程也是工程的一种,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那么,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


·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