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隐瞒财产的司法解释?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时隐瞒财产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的上述行为,有新证据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离婚财产的问题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具体的细节,毕竟财产的隐藏是需要一定的程序操作,肯定会有痕迹,因此只要自己合理的进行操作就可以,但是问题的关键的是自己权益维护的步骤操作,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需要合理的操作,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现实性。
  
  


·婚姻上的到遗弃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行为时有发生,其中以遗弃未成年子女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等比较常见。对于遗弃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构成遗弃罪,那么,承担相应的惩罚就是少不了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婚姻上的到遗弃行为是如何认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婚姻上的到遗弃行为 是如何...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的婚姻终止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起诉离婚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因此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也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也就是起诉、审理和判决三大步骤。 ...


·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众所周知,合法的婚姻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到专门的婚姻登记局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才算合法婚姻。其中有一些情况有可能会造成婚姻无效,婚姻无效针对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需要到法定机构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才能正式接触婚姻关系,那么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


·一、国家离婚孩子抚养费是给多少?
      一、国家离婚孩子抚养费是给多少?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


·重婚能去公安局报案吗?
      重婚能去公安局报案吗?重婚显然是可以去公安局报案的,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也说是说,对于犯有重婚罪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予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重婚罪的受害一方有证据证明...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


·一、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收财产费吗?
      一、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收财产费吗? 达到了一定的额度就会按比例收取; 1、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