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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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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合同法》所确定的有名合同。中国《合同法》分则部分规定了十五类
  
  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5、融资租赁合同
  
  通过以上的资料相信您已经了解到,由于我们法律出现的有名合同多种多样,所以它们的特征也是各不相同的,希望您通过以上的文章能了解到各类有名合同的特征,以便您在以后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那么迷茫,合同的拟定需要我们认真审阅,涉及的成立条件以及生效要件您也要认真把握,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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